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专业人才的技术专长和决策咨询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经研究,我局拟征集市级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立足芜湖,面向全省及长三角地区的生态环境系统、大专院校、相关部门,以及具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专业背景及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熟悉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业务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
二、专家库主要作用
(一)为我市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提供技术论证和评审意见。
(二)为我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发展、科技创新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为我市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的环境案件、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核查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四)指导因环境污染事件导致土壤、地下水受污染地块开展损害评估。
(五)根据需要为土壤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专项业务培训。
三、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提出评价意见;
2.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咨询、勘查现场工作;
4. 作为土壤、地下水专家应从事3年以上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5. 自愿参加评审、咨询、指导等活动,若涉及相关土壤保密、内部等数据时,自愿签订保密协议;
6. 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 熟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政策。掌握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产业目录等。
2. 熟练掌握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等技术审查的要求和工作程序。
3. 熟悉土壤、地下水相关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能够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指导和意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 主持或参与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1个以上。
2.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等课题1项以上。
3. 已入选安徽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专家库。
四、征集时间及要求
请各专家推荐单位和个人申请者于 2021年 1月30日前将纸质版寄送我局,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我局将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和遴选,确定专家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 请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申报。
2.所有申请入“专家库”人员需按照要求填写《芜湖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1)及其承诺书(见附件2)。
联系人:杨岚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D136
电话:0553-5736096
电子邮箱:444971054@qq.com
附件:1.芜湖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doc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