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本土优秀人才工程的通知》(芜人才办〔2019〕2号)精神,为加大本土人才培育,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现就做好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按照市人才办《通知》精神和《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实施细则》规定(附件1 ),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名额20名。评选申报总量为40名,其中:无为市10名,芜湖、繁昌、南陵、鸠江等县区各6名,三山区4名,弋江区2名。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
2.《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奖补项目标准文本》;
3.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申报人工商登记、主要技术成果、品牌认证、获奖证书、经营规模、带动农户等证明材料;
5.就推荐人选和企业经营情况,当地计生、综治、环保、纪检、法院、安监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A4 纸打印,同时附电子版。于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人:杨杰 whsnkj@126.com)。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工作,是我市实施6项人才工程之一,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注重业绩、贡献和社会认可,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的原则,真正把群众广泛认可、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上来。
3.广泛宣传,典型引导。加大对农村优秀人才典型的挖掘,选树一批群众公认、可信可学的优秀人才,积极宣传推介人才成果和先进事迹,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附件:
1.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实施细则
2.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申报表
3.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奖补项目标准文本
4.申报2019年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基本情况汇总表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