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市政府《关于修改<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1+5+6”政策体系>中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芜政〔2018〕49号)文件精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芜政[2010]5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芜湖市商标品牌奖励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1]4号)、《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补贴标准的通知》(芜工商[2018]113号)以及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支持经济发展奖补政策资金兑付流程的通知》(芜政办〔2013〕19号)等文件要求,弋江区拟开展2018年度商标、质量品牌、技术标准项目奖励、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现将弋江区申报2018年度商标、质量品牌、技术标准项目奖励、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兑付对象

(一)商标奖励和补贴

对在弋江区注册正常经营并纳税的符合申报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或补贴:

1.2018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可以申报商标奖励,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2018年度经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申报以奖代补5万元、经核准注册的集体或证明商标可以申报商标奖励5万元;

3.2018年度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受理通知书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申报商标补贴,额度为每件新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商标补贴300元;

对同一件商标的重复认定按最高标准扣除已奖补数额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对己取得商标认定且已进行奖励的企业,同一商标认定、有关名牌产品期满后重新认定为同级商标的,不再进行奖励。

(二)质量品牌、技术标准奖补

对在弋江区注册正常经营并纳税的符合申报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018年度获得中国名牌、安徽名牌、芜湖名牌的企业,可以申报品牌奖励,额度分别为100万元、20万元、2万元;

2.提出国际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正式发布后,对标准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120万元;

3.提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经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对标准主持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作为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提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经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对标准主持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作为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提出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标准经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对标准主持起草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6.对新获批准承担全国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7.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8.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单位,每项产品标准奖励1万元;

9.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通过验收的,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

10.获AAAA级、AAA级、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二、兑付流程

1.符合上述条件,在弋江区注册正常经营并纳税的申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审核完毕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社会公示结束后,实施报批手续;

6.申报者提供收款账号,并开具收款凭证;

7.奖补资金兑付。

三、申报时限

2019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受理2018年度的商标、名牌、标准奖励或补贴申请,逾期不提出奖励或补贴申请者视为放弃。

商标奖补(市场规范科):

联系人:陶娜   李杰

联系电话:0553-4820570

质量品牌、技术标准奖补(质监科):

联系人:詹德春 王晨晨

联系电话:0553-4811217

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科创中心)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附件2:弋江区商标奖励(补贴)申请表

 

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