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0〕744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等要求。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相关条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19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应符合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等有关规定。
(二)如实提供获奖或业绩证明材料。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三)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和破格申报各层级、各专业职称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知识和个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进行命题,测试其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材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初审,统一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方能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合格者(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根据国家和省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并记入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和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三、申报程序
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 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输入网址http://dohurd.ah.gov.cn)→服务→协同办公→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60.166.10.158:5011/szjsframeqy/index/index),按如下步骤如实进行填报。
1.登录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后,请先在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操作手册及视频》,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2.申报者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页面可供选择的专业,谨慎选报所申报的专业。
3.申报者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文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4.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至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需报送的纸质材料(相关表格及委托评审函、承诺书、公示证明文本可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或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从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导出、打印,部分表格可在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正式版)包括: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2020年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4)所在单位公示证明1份。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通过后原路退回,由个人和所在单位妥善保管)。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证件照,另交1张贴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第1页空白处
(6)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7)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报审批表》1份、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1份,贴于资料袋上。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者完成网上申报后,按下列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先送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2020年9月27日前向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综合科报送纸质材料。
材料受理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808室。
联系电话:0553-3833021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