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及商标注册人: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芜政〔2010〕5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芜湖市商标品牌奖励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1〕4号)、《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补贴标准的通知》(芜工商〔2018〕11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8年度商标奖励、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住所位于芜湖市境内,且市级纳税的相关主体。
1、首次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由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企业;
2、新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商标所有权人;
3、经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所有权人;
4、经核准注册的集体、证明商标所有权人。
二、受理期限和地点:
受理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受理地点: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华中路200号)。
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553-5011814。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商标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复印件一份;
3、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证明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4、驰名商标认定证明复印件一份;
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二)申请商标补贴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复印件一份;
3、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份;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可向工商部门免费索取,或登录芜湖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