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2020-2021年)的通知》(芜发改三产〔2020〕97号)、《鸠江区扶持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鸠政办〔2020〕50号)和《中共鸠江区委 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鸠发〔2019〕1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鸠江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标准化、广告奖补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部分
(一)申报对象
在鸠江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自然人。
(二)申报内容
1.《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第15条(商标部分)、16条、17条、18条、21条(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部分)、22条(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部分)、25条(托管服务小微企业部分)。
2.《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号)中《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第58条。
3.《鸠江区扶持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鸠政办〔2020〕50号)中“二、政策支持(一)鼓励发明专利创造。”规定的第1、2、3、4款。
4.对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并核准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
5.此次兑现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已申报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二、广告业部分
(一)申报对象
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中国 CNAAⅠ、CNAAⅡ广告企业证明商标的广告企业。
(二)申报内容
对首次认定为中国 CNAAⅠ、CNAAⅡ广告企业证明商标的广告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 万元奖励。
三、检验检测部分
(一)申报对象
1.申报检验检测机构奖励的对象:新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所依托的建设单位;获得CNAS实验室的检验检测中心或企业;获得国家、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或企业。
2.申报检验检测机构的绩效评价奖励的对象:在国家组织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检验检测中心;在国家组织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检验检测中心所依托的建设单位;获市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国家、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或企业。
3、符合《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的通知》(芜政〔2020〕46号)中《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第52条、53条、54条、55条、56条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申报内容
1.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当年对国家检验检测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展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绩效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和安徽省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1)当年对新建的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800万元。(2)当年对新建省级产品检验检测企业(机构)(含产业计量中心)投资总额(不含土地款)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补。(3)产品检验检测企业(机构)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5%的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6%的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营业收入1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4)省内外龙头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在芜设立分支机构,落户并正常运营满1年的(十三五期间),一次性给予落户费50万元。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合一认证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通过其中之一认证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每年达成1个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给予该机构50万元一次性奖补。(5)对新落户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芜湖园区的检验检测机构(企业),享受上述各项奖补政策上浮20%优惠补助。
四、品牌建设部分
(一)申报对象
在鸠江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二)申报内容
对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曾获得安徽名牌奖励的追加奖励10万元。
五、标准化部分
(一)申报对象
在鸠江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二)申报内容
对主导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计量技术法规、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奖励120万元、50万元、30万元、5万元,对参与研制(排名前三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通过验收的,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分别奖励 15万元、10万元;对新通过验收的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奖励3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六、申报和兑付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且纳税地在鸠江区的申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将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予以受理;
2、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
3、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完毕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社会公示结束后,实施报批手续;
6、申报者提供收款账号,并开具收款凭证;
7、奖补资金兑付。
七、受理申报时限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受理2020年度的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标准化、广告奖励或补贴申请。逾期不提出奖励或补贴申请者视为放弃,不再予以受理。
申请表及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1、知识产权:
区市监局知识产权科 张厚华 0553-5223910
2、广告业:
区市监局市场规范科 梁冰影 0553-5223963
3、检验检测:
区市监局质量监督科 沈 超 0553-5223953
4、品牌建设:
区市监局质量监督科 周 玲 0553-5223953
5、标准化建设:
区市监局质量监督科 周 玲 0553-5223953
附件1-鸠江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标准化、品牌、广告奖补政策情况说明.xlsx
附件4-6年内不得向区外出让的转入发明专利的承诺书(仅供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