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芜湖市创新办《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市创新办〔20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对象和范围

    1、申报对象:在芜湖市镜湖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相关地址在芜湖市镜湖区的自然人。

    2、申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批准,符合有关自主创新政策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相关政策,据实申报补助(奖励)项目,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漏报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镜湖区科技局(镜湖区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205、209室),由归口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313日至2019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个人接此通知后抓紧办理。

 

附件1镜湖区专利补助申请表.xlsx

附件2申请专利补助汇总明细表.xls

附件3镜湖区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xlsx  

镜湖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2日

 

 送 说 明

序号

名称及用途

需提供材料

归口

办公室

咨询

电话

1

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发明年费奖励

1、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

2、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的发明专利当年一次性缴纳6年年费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个人填写附件1请注意提供徽商银行账号;

专利复印件为授权证书第一页及权利要求书有地址第一页复印件

 

209

3122607

2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企业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企业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

1.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2.相关证书、批复文件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205

3122807

3

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863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省级科技项目、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等

1.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2.相关证书、批复文件、拨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205

3122807

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

1. 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2.相关证书、批复文件、拨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205

3122807

5

其他自主创新项目补助

1. 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2.相关证书、批复文件、拨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205

3122807

所有原件均审核后退回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均需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023493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