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五大主导产业特别是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战略实施,做强“芜湖大米”品牌,决定开展“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和订单加工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

 

1.申报对象。芜湖市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数量。全市共择优认定20个核心示范基地。

 

3.申报标准。集中连片500亩以上,交通便捷,生态环境优越;农田基础设施完备;种植管理水平较高,种植模式为“紫云英—稻”、“油菜—稻”、“ 虾—稻”。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扶贫点、美丽乡村示范点、绿肥(紫云英)示范基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区、有加工能力及自有品牌的种植经营主体优先。

(二)“芜湖大米” 订单加工企业

 

1.申报对象。芜湖市域范围内的粮食加工企业。

 

2.申报数量。全市共择优认定6家粮食加工企业。

 

3.申报标准。加工设备先进,满足加工优质大米需要;烘干、仓储环境清洁,无污染,满足单收单储;日处理稻谷加工能力150吨以上、自备仓容15000吨以上;具有一定的收购资金保障;产品包装精美;与生产示范基地合作紧密,落实订单合同收购1万亩以上。做到产品可追溯。

 

二、申报材料

 

1.“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请表,并提供有测绘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面积确认报告、土地流转合同、农田基础设施图片、种植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芜湖大米” 订单加工企业: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请表,并提供加工和仓储设施图片和相关单据、资金证明、订单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采取 “主体申报、县()区初审行业复核审批,公开公示、规范操作的方式进行,

 

1.自主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照标准,符合条件的填写申报(附件12经镇(街道)同意后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

 

2.(市)区初(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照标准对申报主体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汇总行文送市农业技术中心。

 

3.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企业和基地进行评审认定

 

4.审批公示:审定结果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后在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局发文确定为芜湖大米基地和加工企业。

 

五、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宣传,组织动员,筛选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申报芜大米品牌提升建设项目,并于4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汇总(附件3)报送至市农业技术中心,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95672752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农业技术中心曹刚  联系电话:3858160

 

 

 

 

附件:

 

1. “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申报表

 

2. “芜湖大米” 订单加工企业申报表

 

3.  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doc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