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五大主导产业特别是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战略实施,做强“芜湖大米”品牌,决定开展“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和订单加工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
1.申报对象。芜湖市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数量。全市共择优认定20个核心示范基地。
3.申报标准。集中连片500亩以上,交通便捷,生态环境优越;农田基础设施完备;种植管理水平较高,种植模式为“紫云英—稻”、“油菜—稻”、“ 虾—稻”。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扶贫点、美丽乡村示范点、绿肥(紫云英)示范基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区、有加工能力及自有品牌的种植经营主体优先。
(二)“芜湖大米” 订单加工企业
1.申报对象。芜湖市域范围内的粮食加工企业。
2.申报数量。全市共择优认定6家粮食加工企业。
3.申报标准。加工设备先进,满足加工优质大米需要;烘干、仓储环境清洁,无污染,满足单收单储;日处理稻谷加工能力150吨以上、自备仓容15000吨以上;具有一定的收购资金保障;产品包装精美;与生产示范基地合作紧密,落实订单合同收购1万亩以上。做到产品可追溯。
二、申报材料
1.“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请表,并提供有测绘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面积确认报告、土地流转合同、农田基础设施图片、种植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芜湖大米” 订单加工企业:申报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请表,并提供加工和仓储设施图片和相关单据、资金证明、订单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采取 “主体申报、县(市)区初审、行业复核、市局审批,公开公示、规范操作”的方式进行,
1.自主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照标准,符合条件的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2),经镇(街道)同意后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
2.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照标准对申报主体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汇总行文报送市农业技术中心。
3.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企业和基地进行评审认定。
4.审批公示:审定结果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后在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局发文确定为芜湖大米基地和加工企业。
五、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宣传,组织动员,筛选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申报芜湖大米品牌提升建设项目,并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汇总(附件3)报送至市农业技术中心,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95672752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农业技术中心曹刚 联系电话:3858160
附件:
1. “芜湖大米” 核心示范基地申报表
2. “芜湖大米” 订单加工企业申报表
3. 申报情况汇总表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