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开展核酸免提取或快速提取技术研究,实现新冠病毒核酸方便、快捷的前处理;
2.开展提高核酸检测灵敏度和缩短检测时间的新技术研究,实现新冠病毒核酸高效、精准检测;
3.开展多病原一体化检测技术研究,实现现场快速、简便筛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须在项目申报书中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持人信用情况做出承诺。
2.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从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受在研项目限制。已获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项目资金参照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面上攻关项目给予支持。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三、网上系统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社发领域”,其中,“项目基本情况-所属技术领域”选择“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2月4日8:00。
四、申报时间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2月18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打印申报书(非正式版)加盖公章(一份)递交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查,并行文推荐,于2月20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一份)上报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褚娜 3831592,邮箱:1521216797@qq.com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