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我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信息审核,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础业务信息准确性,我局定于8月下旬对2021年度获得奖补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行现场核查。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21〕437号)和《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377号)支持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组织形式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对担保机构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行抽查(附件1)。

 

三、核查内容

 

主要核查融资担保机构本年度奖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业务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条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核查材料清单主要包括:

 

1.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放款通知书或解除函;

 

2.融资担保机构与被担保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协议)

 

3.担保机构与银行签订的担保保证合同;

 

4.担保机构给银行的放款通知单;

 

5.被担保企业缴纳担保费用的银行回单、发票及记账凭证等;

 

6.被担保企业营业执照;

 

7.其他现场核查需要的资料。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经信管理部门及时通知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做好现场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检查目录清单认真准备工作台账,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配合做好第三方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对接工作,并于8月20日前报送担保机构对接联系人名单(附件2)。

 

2.核查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核查内容、流程规范开展核查,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3.我局将对现场核查反馈的情况进行督办,对不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业务依照政策文件要求给予处理建议。

 

联系人:吴丽莉  电话:3835160

 

 

 

 

    附件1:现场核查业务明细清单.xlsx

    附件2:现场核查工作对接联系人名单.xlsx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