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现状,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操作规程的要求,现就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监测与评估工作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此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监测与评估
二、采购人: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采购内容:
(一)工作范围:按照《芜湖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验收标准》的要求对采购人抽取的100家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监测与评估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工作结束后形成食品安全状况分析评估报告给采购人。
(二)工作要求:第三方机构开展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监测与评估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打分,现场出具验收表,并扫描成电子档进行留存。幼儿园食堂验收过程中需现场拍照证明相关项目合格或不合格,每家幼儿园食堂现场验收表需要在工作结束后出具给采购人,验收表需要加盖幼儿园公章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
(三)工作时限:该项目需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四)项目控制价:1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方需提交近两年与市场监管部门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合作案例(附合同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
六、项目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书需附: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相关单位合作简要案例(附合同);参加项目监测与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二)本次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费等费用)。
(三)受理报价时间:2020年10月27日8︰00至2020年11月1日17︰00。
(四)开标时间:11月2日10:00。
(五)报名地址: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4室(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七、成交方法: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总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3-3886708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芜湖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验收标准
单位名称: 地址:
验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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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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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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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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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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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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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票索证、原料和过程控制要求(原辅料贮存和食品加工烹饪控制要求)、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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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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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场所及设施设备(如卫生间、空调及通风设施等)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有害生物防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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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制度,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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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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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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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4分;未通过考核,扣4分;未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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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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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食堂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健康证过期,每位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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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头发、饰物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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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每位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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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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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幼儿园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对食品安全开展日检查(重点为对从业人员实施晨检、进货查验、储存、加工过程等风险隐患防控),并做好记录。园长负责食品安全周检查(重点为五查内容)、月盘点(重点为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季评估(对照风险分级表)、年报告(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家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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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履职,检查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园长未履职,自查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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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委会巡查。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落实幼儿园家委会食品安全巡查制度,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巡查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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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家委会,扣5分;未开展巡查,扣5分;巡查次数不符合要求,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记录不全,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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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微信群QQ群引导。幼儿园和家委会要加强家长微信群QQ群引导,“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对造谣生非、煽动滋事者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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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利用微信群QQ群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造谣生非、煽动滋事,没有引导和报告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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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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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3”后厨改造。“三面” 指地面、墙面、顶面,要求地面、墙面贴瓷砖,顶面光洁耐腐防霉;“五钢”指清洗水池、切配台、灶台、厨用盛器、货架均为不锈钢;“三柜”指冰柜(箱)、消毒柜、保洁柜均应配齐并满足经营需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通电检查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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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墙面、顶面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设施设备运转不正常,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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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视频厨房。加工场所、分餐间、食品库房视频监控安装到位,显示器安装在醒目位置并正常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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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装视频监控,扣5分;不符合安装和显示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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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场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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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洁消毒。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检查消毒记录),保持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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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前未对加工处理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清洁消毒,每缺一项扣2分;加工场所卫生状况较差的扣3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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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害生物防制及餐厨废弃物管理。应配备有效的三防设施;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签订协议,不具备集中回收条件的,应做好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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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设施配备不全,每项扣0.5分;发现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扣2分;未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或处置无记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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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食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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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查验并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做好进货查验记录,采购的猪肉应查验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验收时随机抽查两个品种的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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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资质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每项扣2分;无进货查验记录,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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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将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列入供货者名录,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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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的供货者不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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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贮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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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感官性状和保质期。主要是食品、食品添加剂(按照“五专”管理,幼儿园食堂尽量不使用)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温度等条件储存食品。不得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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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储存食品,扣5分;库房内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扣5分;发现有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扣10分;加工场所内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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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临近保质期管理。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单独存放,跟踪管理。临近保质期期限按照标识保质期的1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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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单独存放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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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食品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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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留样冰箱及容器。配备专用留样冰箱和专用密闭留样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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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专用冰箱,扣1分;留样容器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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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留样要求。每餐次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g,0℃~8℃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食品留样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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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量不足,扣1分;保存时间不符合要求,扣1分;留样标签不符合要求,扣1分;无专人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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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说明:
1.验收标准总分为100分,评分达到85分,为验收合格。
2.验收过程中发现未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3.验收过程中发现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4.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5.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未查验供货商资质,或从来源不明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的行为,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得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电话: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