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2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抓好落实。为确保绩效评价的质量,市局拟开展所有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帮助和指导辖区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9月25日前,完成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2.所有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完成数据填报的同时,确保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并在9月28日前,将系统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相关附件打印两套,加盖公章报到所属科技管理部门;
3.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标准和要求,完成绩效材料的审核,并于9月29日前,将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材料报送到市局。
联系人:平台科 王斐 联系电话:0553-3830693
附件:《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266号)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