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根据《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4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05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本次符合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条件的企业为:获得2020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原则》和《2020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原则》中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0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

 

(二)各县(市)、区发改委,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要严格按照《公

 

告》要求,及时通知、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

 

二、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发展局于828日(下周五)前将申报文件和材料(企业申请表原件、汇总表,一式五份)报送市发改委贸易和服务业科。

 

三、其他事项

 

请有关县(市)、区发改委督促持有配额的企业抓紧完成进口,并及时将进口报关单和配额证第一联交还省展改革委核销。对于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15日前交还省发展改革委。对最终用户9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

 

 

 

 

附件:1. 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

 

2. 2020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

 

3. 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汇总表

 

4. 2020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汇总表

 

                               

 

 

 

 

  2020818

 

 

 

 

联系人:陈荣    联系电话:399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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