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开区经发局、大桥开发区经发局:

为做好2020年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省经信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对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企业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4日-6月30日,县区端截止日期为7月6日,逾期网站关闭,请项目申报单位注意时间节点;

2.各县区经信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后,于2020年7月6日前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叁份,包括:两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县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

3.有关项目申报附件按省经信厅申报文件要求填报;

4.根据省经信厅分配给我市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和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名额下达各县(市)、区名额如下:

各县(市)、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申报名额

第(二)类

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第(四)类

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1

无为市

2

3

2

芜湖县

2

3

3

南陵县

2

2

4

繁昌县

3

2

5

镜湖区

1

1

6

弋江区

3

3

7

鸠江区

3

3

8

三山区

2

1

9

经开区

4

4

10

长江大桥开发区

1

1

11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

1

0

 

全  市

24

23

5.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对口处(科)室联系,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

6.本文件附件请在市经信局网站下载。

 

 附件: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65号)

2.《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284号)

3.《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14号)

4.《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

5.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0年6月5日

     

     附件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3.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