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芜政〔2019〕36号)、《弋江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措施》(弋政〔2017〕8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申报对象:在高新区(弋江区)注册并纳税的法人单位。

申报范围:首批兑付2019年度获批,符合以下6项政策要求的补助(奖励)项目。

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国家、省拨款额2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展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和安徽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以及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运营优良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按照国家奖励资金1:0.5给予奖励。对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的个人和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按照省奖励资金1:0.5给予奖励;

5、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备案)孵化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

6、促进知识产权提质增效。对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权属明晰,并经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分类填报《芜湖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第1-5项填写)、《高新区(弋江区)2019年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第6项填写),并报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批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申请表电子版报送科技发展部。

3、各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政策,据实申报,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政策兑现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雪     电话:4835295

邮  箱:740731909@qq.com

 

附件:

1.芜湖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docx

2.高新区(弋江区)2019年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docx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