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各相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市农﹝2019﹞20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符合《农业保险条例》相关经营条件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承办小龙虾价格保险业务的保险经办机构。每个小龙虾生产基地,只能选择一家保险公司投保。
二、补贴标准
保险金额为每亩1500元,保险费率为6%,每亩保费90元。按照4:3:3比例,市、县(市)财政各承担40%、30%保费,投保人承担保费30%。其中经县(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稻虾综合种养的,按照6:3:1比例,市、县(市)财政各承担60%、30%保费,投保人承担保费10%。
三、补贴程序
1、依据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提供的《2020年芜湖小龙虾市场销售价格调查报告》,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小龙虾集中上市销售期小龙虾市场销售价格30.25元/公斤。
2、在县(市)区已承担30%保费补贴后,再由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县(市)区农业部门审核、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复核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后,会同市财政将补贴资金下拨到保险经办机构。
四、申报材料
1、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文件。
2、芜湖市2020年度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试行)县(市)区保费补贴申报表
3、芜湖市2020年度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试行)保费补贴申报汇总表
4、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保单签订明细表
5、县(市)区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保费拨付(资金匹配)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各承担小龙虾价格保险业务的保险经办机构在2020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行文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进行审核,并对真实性负责。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对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2、各承担小龙虾价格保险业务的保险经办机构要强化保险监管,从承保到理赔各环节公正、公开、透明,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出具不实保单,同时按照约定履行理赔义务。
附件:附件.doc
1、芜湖市2020年度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试行)县(市)区保费补贴申报表
2、芜湖市2020年度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试行)保费补贴申报汇总表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7日